Writing suggestion of request for proposal: Difference between revisions

Jump to navigation Jump to search
Line 23: Line 23:


範例1: 瀏覽器支援範圍
範例1: 瀏覽器支援範圍
* 不建議寫法:<strike>IE 必須死</strike> 或 「不支援 IE」
* 不建議寫法:「不支援 IE」 (<strike>IE 必須死</strike>)
* 問題說明:僅列出不支援的瀏覽器(負面表列),沒有明確說明支援範圍 (正面表列)
* 問題說明:僅列出不支援的瀏覽器(負面表列),沒有明確說明支援範圍 (正面表列)
* 建議寫法:明確指定支援的瀏覽器版本與功能,例如「支援 Chrome 90+、Firefox 88+、Safari 14+ 等符合 HTML5 標準的瀏覽器」。可參考 [https://html5test.com/ HTML5test] 確認各瀏覽器對特定功能的支援度。如果已經知道網站目標使用者的常用瀏覽器,也可以明確指定。
* 建議寫法:明確指定支援的瀏覽器版本與功能,例如「支援 Chrome 90+、Firefox 88+、Safari 14+ 等符合 HTML5 標準的瀏覽器」。可參考 [https://html5test.com/ HTML5test] 確認各瀏覽器對特定功能的支援度。如果已經知道網站目標使用者的常用瀏覽器,也可以明確指定。
Line 39: Line 39:
** 無障礙設計:具體說明「字體最小 16px、按鈕最小觸控區域 44x44px、對比度符合 WCAG AA 標準」等可驗收項目
** 無障礙設計:具體說明「字體最小 16px、按鈕最小觸控區域 44x44px、對比度符合 WCAG AA 標準」等可驗收項目


範例4: 支援的軟體功能範圍
範例4: 將模糊功能拆解為明確子項
* 不建議寫法:網站資料分析要具備機器學習功能
* 不建議寫法:「網站資料分析要具備機器學習功能」
* 問題說明:機器學習功能用字太模糊,會造成專案範疇擴大而不容易完成
* 問題說明:「機器學習功能」範圍過大且模糊,包含預測、分類、分群等多種領域
* 建議寫法:因為機器學習包含預測、分類、分群等領域,建議展開為子項功能,才能收斂為日後交付的功能範圍。
* 建議寫法:明確列出需要的子功能及驗收標準,例如「提供商品推薦功能:根據使用者瀏覽紀錄推薦 10 項相關商品,點擊率達 15% 以上」、「提供使用者分群功能:依消費行為分為 3-5 個客群並產生特徵報表」


範例5: 資料匯出功能
範例5: 資料匯出功能
Line 50: Line 50:


範例6: 模糊的體驗感受改成可量化的指標
範例6: 模糊的體驗感受改成可量化的指標
* 不建議寫法:網站要好用
* 不建議寫法:「網站要好用」
* 問題說明:好用的文字難以驗收,需要改寫成可量化的指標
* 問題說明:「好用」是主觀感受,無法作為驗收標準
* 建議寫法:網站某某功能,操作步驟不超過 3 次、或經數字使用者研究,達到多少滿意度
* 建議寫法:明確定義可測量的指標,例如「會員註冊流程不超過 5 個步驟,平均完成時間少於 2 分鐘」或「經 30 位使用者測試,SUS 滿意度量表平均分數達 70 分以上」
 
範例7: 保留技術方案的探索彈性,但是驗收標準維持明確
* 不建議寫法:「使用 TF-IDF、TextRank 技術分析社群文章內容,取出排名前 10 名的熱門關鍵字」
* 問題說明:技術快速迭代,現在可行的技術不一定一直是最佳方案,建議保留不同方案的彈性;而且缺少明確的功能驗收標準
* 建議寫法:「分析社群文章內容,自動萃取排名前 10 名的熱門關鍵字。驗收標準:(1) 輸入:每日 1000 篇以上的社群文章 (2) 輸出:前 10 名關鍵字、權重分數及數據報表,每日更新 (3) 準確度:經人工抽樣驗證,關鍵字相關性達 80% 以上 (4) 技術方案:由廠商提案並經甲方確認後執行」


== 相關資料 ==
== 相關資料 ==

Navigation men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