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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六事件

# 1 (2 img) 民國38年3月20日臺大法學院學生何景岳和師院博物系學生李元勳,因共乘一輛腳踏車被警員取締,而發生衝突。兩學生被警員毆打後受拘押。當晚兩校學生出動了四五百人至第四分局,要求警方釋放何李兩人,並要求總局長劉監烈出面道歉。

3月21日上午師大學生前往警局請願,提出五項要求,一、嚴懲肇事人# 2 (1 img)員。二、受傷同學由警局賠償登報道歉。三、總局長登報道歉。四、請總局長登報道歉。五、登報保證以後不發生類似事情。請願結束後,兩校學生發表〈為何李二同學被毆事敬告各界〉的公開聲明。3月23日,《公論報》刊載了這則聲明。3月24日的《公論報》有一警員投書反駁學生說法。另外也有社論,就此事件可能引發的「不可控制的後果」,對「當局者」和「青年運動# 3 (3 img)的從事者」分別提出忠告。

38年3月29日以臺大和師院為主的臺北市中等以上學校的學生自治會,在臺大法學院操場舉行一場慶祝青年節的營火晚會,會後「臺北市學生聯合會」成立。4月1日,南京發生「四一慘案」,掀起學運風潮。此時臺灣省主席為整肅臺灣後方,下令警總副司令彭孟緝,清查台北學運的「主謀份子」,血腥氣從南京飄到台北。4月5日首先逮


7 等一百七十餘人出席。此時校園裡頭秘密流傳著一份由台灣學生控訴「四五暴行」,聯合會發表的、控訴陳誠暴行的〈告全國同胞書〉。11日劉真接掌師範學院。陳誠在同一地點宴請師院教授。13日師院學風整頓委員會主任委員向記者表示:該會業經制定「師範學院學生學籍重行登記辦法」,並經省政府核准,即可實施。16日師院學生開始重新登記學籍,第一天共計有224人登記。學生針